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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银里党群服务中心提升改造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采购公告
来源:福州市物资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时间:2024-07-11

项目概况

金银里党群服务中心提升改造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州市物资招标采购有限公司(福州市台江区茶亭街道群众路278号源利明珠大厦A座北门8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2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ZZB-2024057

项目名称:金银里党群服务中心提升改造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8.0335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18.0335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品目号

名称

数量

品目号预算(元)

合同包预算

(元)

磋商保证金

1

1-1

金银里党群服中心提升改造设计

1(项)

60473

1180335

11600

1-2

金银里党群服中心提升改造施工

1(项)

1119862

 

备注:

1、供应商可按合同包报价,对合同包所有品目号内容报价时必须完整。评审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2、供应商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3、本项目报价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报价。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1磋商响应声明

2.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①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②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2.3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①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2.4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 1 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 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 a、b 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 1 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 1 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2.5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供应商,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2.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磋商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或者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2.7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规定,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响应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2.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2.9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10信用记录查询结果: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需在响应文件中同时附以上两个网站查询的打印件或截图,未提供或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响应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2.11其他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同时具备以下①、②资质要求:

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丙级及以上资质。

2.12项目管理人员要求:

①拟派项目经理(兼项目总负责人,下同):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②拟派设计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或建筑装饰装修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具备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

注:拟派项目经理和设计负责人不得相互兼任。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

备注: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11日  至 2024年07月18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物资招标采购有限公司(福州市台江区茶亭街道群众路278号源利明珠大厦A座北门8层)

方式:供应商可直接到福州市物资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购买磋商文件,若有异地购买磋商文件者,以转账汇款,但须在汇款凭证中注明本项目的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同时将汇款凭证扫描件(或网银转账截图)、供应商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拟报名合同包号等信息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招标公司电子信箱(fzwzzb@163.com),以便确认相应项目的报名登记并为供应商办理后续磋商文件发送事宜。磋商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未购买磋商文件等资料的,将被拒绝。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7月2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物资招标采购有限公司(福州市台江区茶亭街道群众路278号源利明珠大厦A座北门8层)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7月2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物资招标采购有限公司(福州市台江区茶亭街道群众路278号源利明珠大厦A座北门8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福州市物资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账户:

购买标书、磋商保证金专用账户

开户名称:福州市物资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浦上支行

账    号:100063013590010001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市国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鳌峰街道鳌峰路 2 号鳌峰广场 1 号楼 904

联系方式:郭女士、0591-8321274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州市物资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台江区茶亭街道群众路278号源利明珠大厦A座北门8层

联系方式:邓铮、郑长平/0591-833279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铮、郑长平、陈莉莉

电 话:  0591-83327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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